丰田中国董长征谈“造车新势力”竞争:以开放姿态相互学习******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
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2月15日电题:丰田中国董长征谈“造车新势力”竞争:以开放姿态相互学习
中新财经 葛成
“目前汽车行业正在经历百年一遇的大变革,电动化、智能化也在迅猛发展。我们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相互学习,力求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执行副总经理董长征在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说。
董长征表示,中国拥有全球竞争最激烈、发展最快速的汽车市场。未来,丰田会在电动化、智能化方面继续发力,与合作伙伴一起,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
丰田实现了与中国市场的共同成长
作为日本最大的汽车公司,丰田创立于1933年,早期以制造纺织机械为主,随后快速增加制造汽车业务。
在公司创立的三十多年后,丰田首次进入中国市场。据董长征介绍,丰田在中国的事业活动可追溯至1964年对华出口首批轿车,以及2000年在中国首次生产挂有丰田标志的汽车。
在中国开放的过程中,丰田在华发展进入快车道。2003年,丰田与一汽成立合资公司,并于2004年与广汽成立合资公司。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两家公司都在中国市场取得了出众的业绩。
董长征说,借助合作,丰田实现了与中国市场的共同成长。2021年,丰田在华新车销量总计194.4万辆,在全球占比约18%。2022年,丰田在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3,在全球汽车制造商中位居第2。
面对造车新势力竞争,以更加开放姿态相互学习
目前,汽车行业正在经历百年一遇的大变革。在电动化、智能化的浪潮下,汽车不再以传统的工业产品的形态出现,逐渐融入了互联网、科技等新元素。
董长征表示,丰田也在进一步深化与中国合作伙伴的联合研发和创新合作。2015年,丰田首次在日本以外地区——中国开始HEV的现地研发;2019年,丰田开始联合中国合作伙伴一起成立了研发公司及销售公司,加快氢燃料电池技术在中国的商业化普及和发展。
董长征称,面对造车新势力的迅速发展,丰田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相互学习,力求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比如在电池方面,我们与宁德时代、比亚迪合作,共同开发更具吸引力的电动车产品,推进电动车的普及;在自动驾驶方面,我们加入了百度‘阿波罗计划’,同小马智行、Momenta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完善、发展自动驾驶技术,期待早日实用化。”
在华两家合作伙伴非竞争关系,而是相互补充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逐步成熟,各细分市场不同品牌车型越来越多,不同级别车型间的空隙越来越小。
丰田在与一汽、广汽两家伙伴合作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出现了产品同质化的现象。例如在紧凑级轿车这一级别中,就分别有卡罗拉、雷凌两款轴距相同,大小相似的产品出现。
在谈到与两家合作伙伴的关系时,董长征表示,丰田一直都致力于制造更好的汽车,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我们同中国合作伙伴一起,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二者并非竞争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的。
“当前,面对全球范围的芯片不足、原材料涨价等情况,丰田会全力克服困难。未来,丰田将继续以开放合作的姿态与中国伙伴一起,为中国更加美好的未来社会建设做出贡献。”董长征说。(完)
国家发改委:中国有效稳定能源价格 与欧美国家形成鲜明对比******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受多种因素影响,2022年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攀升。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12日在北京表示,中国一系列改革调控监管措施有效稳定了能源价格,为稳增长、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欧美国家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形成鲜明对比。 周伴学在当天国家发改委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如是说。他举例称,2022年中国居民电价、气价均保持稳定,欧美国家则明显攀升,美国、欧元区2022年1月至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电力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12.9%和36.3%,天然气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26.6%和56.5%。 周伴学直言,2022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复杂严峻、价格大幅上涨,多个国家遭遇能源危机;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国际冲击叠加极端天气频发,能源保供稳价面临较大风险挑战。国家发改委在持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基础上,创新机制、稳定预期、加强监管“三箭齐发”,以煤炭为锚着力保持能源价格总体稳定。 2022年1月至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约27%和38%,而中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美欧。 以创新机制为例,周伴学表示,官方立足以煤为主的中国基本国情,坚持系统观念,煤价改革、电价改革“双管齐下”,以机制创新支撑能源保供稳价。相关改革措施实现了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三价联动”,有效稳住了煤价,进而实现稳电价、稳用能成本。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通过“打明牌、定边界”方式,持续加强宣传解读和预期引导,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对相关煤炭生产贸易企业、资讯机构开展约谈提醒,及时纠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等行为。建立煤炭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制度,开展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对煤炭价格涉嫌超出合理区间线索开展拉网式调查、聚焦式核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