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徐怀中:作品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人民需要这样的文艺家⑯】
光明日报记者 刘江伟
93岁的徐怀中,头发花白,眉目慈祥,体态雍容。这位从炮火中走出来的战士,经历过大时代淬炼与锻造的作家,晚年生活显得波澜不惊。一生的行走、惊险的阅历、写作的感悟、赤诚的情怀,全部熔铸于岁月沉淀后的悠淡从容。
徐怀中 光明日报记者王倩摄/光明图片
冬日的一个下午,徐怀中再次聊起他的人生过往,那些烽火年月、那些文学情缘、那些故人旧事,在记忆深处涓涓而出。这一刻,时光仿佛被拉得无限绵长。
徐怀中喜欢“慢生活”。闲暇之时,他常常读古代文化典籍,还有自然哲学方面的著作。有时还会抄写古代哲人的语录,反复阅读品咂,沉浸在某种理性幻境之中不能自拔。
生活慢,写作亦慢。他曾把写作称为一种爬行,“两只手扣在泥土上,一步一步向前。回头来看大地上留下过我的两行手模足印,就很满足了”。因为“慢”的速度,徐怀中近70年的创作生涯,发表作品不足百万字;但也正因为“慢”的严谨、“慢”的精益求精,有时甚至是“慢”到自我折磨,使他的作品在不同历史时期独占鳌头。
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便惊艳文坛。20世纪50年代,20多岁的徐怀中,作为工兵部队的连队指导员,赴西藏修建康藏公路。那时,他边工作边搜集素材,足足花了两年时间,完成了长篇小说处女作《我们播种爱情》。
小说冠以“爱情”的标题,写了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但徐怀中没有刻意渲染爱情,而是在更高的立意上,将“爱情”升华重构,表现了西藏建设者对祖国大写的爱、深沉的情。他的作品在舒缓中裂变、幽默中剥离、平静中奔突,让现实主义创作焕然一新。
1956年,小说在《解放军文艺》刊发后,受到文学界极大关注。著名作家叶圣陶看到就被吸引住了,“有空工夫就继续看,看完一遍又看第二遍”。他专门写了长篇书评《读“我们播种爱情”》,发表在1960年2月6日《光明日报》上,“《我们播种爱情》是近年来优秀的长篇之一,必然会得到读者界一致的承认”。小说还被翻译成英文、俄文、德文、日文等在世界范围内流传开来。
虽说慢工出细活,但出细出新谈何容易!
徐怀中深谙“慢”和“新”的辩证法。
在创作中,徐怀中尽力摆脱那些有形无形的思想禁锢,清除残留的概念化、公式化影响,实现弃旧图新轻装上阵。“其实也没新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回归到小说创作所固有的艺术规律上来。一条河断流了干涸了,只有溯源而上,回到源头,才能找到活命之水。”徐怀中说。
以独特的美的发现观照战斗岁月,以清新俊朗的审美风格、内外兼修的文化素养滋养军旅文学创作,渐渐成为他创作的独特标识。他的短篇小说《西线轶事》被誉为“新时期军旅文学的换代之作”,获得1980年全国短篇小说奖第一名;纪实文学《底色》被称为“感人肺腑的生命之书”,荣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
2019年,徐怀中再次获奖——长篇小说《牵风记》以对革命战争的全新讲述,获得第十届茅盾文学奖,他也成为茅盾文学奖史上最年长的获奖者。
聊到《牵风记》,徐怀中的话匣子立刻打开了。《牵风记》只写了一个旅长、旅长的警卫员、旅长的参谋和一匹马的故事。战争背景最大限度地被隐没了,“小船拨转头来,驶入了亦真亦幻的另一重天地”。
早在1962年,徐怀中便开始创作这部小说,断断续续写了20多万字。但是在特殊历史环境下,他又亲手烧毁了书稿。随晋冀鲁豫野战军挺进大别山这一段经历,是徐怀中写作生涯中至为珍贵的一个题材。怎能说放下就放下呢?他暗自发誓,不弄到完全满意的地步,宁可窝在手里,也不拿出去。“到了晚年,我想我该放开手脚,来完成我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搏击。”
2014年,经过一个寂寞而又漫长的准备阶段,徐怀中着手打磨长篇小说《牵风记》。没有写作提纲,徐怀中只准备了一个塑料硬皮小本子。一个生活小细节,一句有意味的话,他都会随手记下来,“我希望凭借自己多年战地生活的积累,抽丝剥茧,织造出一番激越浩荡的生命气象”。
那时,他白天写两三个小时,身体不舒服或者头晕,就停下来。“写到哪儿算哪儿,就算最后写不完,对我来说,它也已经完成了”。薄薄10多万字的一本书,写了将近5年。
《牵风记》的问世,为军旅文学刮来一阵新风。茅盾文学奖颁奖词如此评价:“徐怀中以超拔的浪漫主义激情,在雄奇壮阔的革命战争背景下,深情讴歌山川大地上生命的高贵、勇毅、纯真与飞扬,对人与战争、人与自然、人的超越与升华等文学的基本主题展开了新的诠释。金戈铁马与诗书礼乐交相辉映,举重若轻而气势恢宏。”
“上天看我步入90多岁了,还在扒着文学创作的碗边不肯松手,给我一个小小的奖赏。”徐怀中自谦的语气中带着遗憾。在他看来,小说并未达到自己的写作初衷:“我理想的《牵风记》应该是古琴的空弦音,如铜钟一样浑厚悠远,弹奏者技艺指法应该是炉火纯青的。这个要求我远未达到。”
对徐怀中生活与创作的反差,著名评论家雷达生前的评价切中肯綮:生活中的徐怀中,敦厚、随和、节制,并不锋芒毕露;艺术领域的徐怀中就不同了,他的血管里流着冒险者的血,固执而自信,绝不轻易放弃他领悟的艺术法则。
回望徐怀中的创作,塑造的军人形象是最多的。《底色》中直面炮火的硬汉军人、《阿哥老田》里帮助苦聪寨走向文明的军人、《一位没有战功的老军人》在后勤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军人……徐怀中崇敬英雄,也爱写英雄,喜欢塑造有烟火气的英雄形象:“我们生活在英雄辈出的时代,为什么不多去描写英雄?”
对于文学创作,他认为作家应有敬畏之心,作品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写一部作品,有点像书法,那要看你的手感如何了。你是否真的触摸到了她的肌肤,触摸到了她的体温,她的脉动。一块璞玉,最要紧的是能否唤醒她的魂魄。达到这个要求,留下一些残缺瑕疵,也可以忽略不计了。”
这段时间,徐怀中稍有精神就捧着书看。他正重温《麦田里的守望者》。小说中,那个勇敢的少年,那些传奇的遭际,那种执着的坚守,常常令他发出感慨,赞叹文学经典的魅力。
傍晚时分,夕阳西斜,透过窗子,洒进一片金黄。徐怀中依偎在阳光中,这,不正是一位守望者吗?!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8日 0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